“涨包儿” 在赤峰话里就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意思。
眼下正是巴林左旗春耕备耕的紧张时期,对于法院执行局来说,为了保证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一般也不会在这个档口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被执行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如果采取了,那就是某些当事人太不拿法律当回事,用申请的人话来说就是:被执行人太“涨包儿”了。
4月24日,巴林左旗法院执行局依申请人高某的申请,驱车来到林东镇某村寻找被执行人孟某。彼时,孟某正在耕地里忙活,看到警车突然停在地头,他立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2019年,高某在给孟某帮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法院判决孟某赔偿高某医疗费等合计34万余元。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但此后孟某并未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执行员让孟某过来接受问询时,他显得满不在乎,再三催促下,他才放下劳动工具,但也没有直接走过来,而是不紧不慢地解开腰带,心满意足地方便了一下,这才踱步到地头来。
孟某50多岁,长期在当地务农。执行员核对完身份后询问其案款给付及财产情况,孟某倚坐在地头路边的栏杆上,燃起一支烟,整张脸便隐藏在袅袅烟气的后面,眼睛也随着烟气向斜上方挑起,眯缝着,坚定地答道:没钱。有钱也花了!
申请人高某反而像一个犯错的孩子,怯怯地站在十多米远的地方一声不吭。执行员喊他过来,他才说一句:孟某在村里还有荒山呢。
“荒山呢?”执行员问。
孟某似乎生气了。“你问我荒山干啥?”
执行员再问,孟某再反问:“你问我荒山干啥?!”
当执行员第三次问他时,他索性把头扭向一边:“荒山不是我的,那是我大哥的。”
于是,执行员要求其一起到村委会查看荒山承包合同,了解荒山收益情况,孟某还是不予配合;终于答应一起到村委会时,他又来事了,坚持要去耕地里开走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执行员也强硬起来:不行,必须坐着警车走。孟某更加强硬,自顾自转身就走,执行员赶紧上前控制住他,孟某高声叫嚷,继而口吐莲花,态度极其嚣张。
由于孟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亦明确表示无法履行给付义务,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孟某拘留十五日,当天就把他送到了拘留所。
或许,在纪律严明、作息规律的拘留所,孟某才会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争取在以后遵纪守法、恪守诚信,想办法弥补申请人受到的损害。